幼儿的健康、安全是我们一直以来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让我们的幼儿更健康,确保在吃的方面更安全、放心,郑航幼儿园于2月27日召开了供货商会议。
会议中,幼儿园保健人员组织供货商共同学习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第二章等关于“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在供应商调查评定的基础上,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了新的供货合同。确实做到供货商与幼儿园共同把好幼儿食品安全关。(图/文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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